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泉州办事处印发《关于助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3-05-24 16:27 浏览量:

  一、制定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共同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意见》以及泉州市委、市政府“强产业、兴城市”和“项目奋战年”战略部署,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泉州办事处印发《关于助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泉海渔规〔2023〕3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过《通知》的印发,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泉州办事处将共同打造“蓝色经济+金融”服务模式,构建“信息共享、资源互补、政策支持”的合作机制,推进海洋经济产业招商和项目建设,助力“海上泉州”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过程

  在充分结合我市海洋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通知》(初稿),并征集市局相关科室(单位)及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各农商银行、农信社意见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合法性审核后,于2023年5月24日印发。《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一共分为8部分,通过单列专项海洋信贷资金、搭建系统平台、实行利率优惠、协助做好财政贴息和资金代发等八项举措,加大支持涉海涉渔市场主体发展,“海上泉州”高质量发展。

  1.单列专项资金。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泉州市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以下简称“各行社”)每年单列30亿元信贷资金专项支持涉海涉渔市场主体发展。

  2.共建服务平台。共同搭建“蓝色金融服务平台”,探索建立“海洋全产业链服务平台”,推荐信用良好的涉海涉渔经营主体参与集约化、规模化合作经营。

  3.实行利率优惠。进一步降低海洋经济主体融资成本,助力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稳定运行,为符合条件的海洋经济主体执行优惠利率。

  4.加强政策应用。发挥“财政补助+农信授信”双重叠加效应;支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海涉渔等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放。各行社协助做好贴息补助申报服务、代发各类专项资金等工作,积极投放符合要求的涉海涉渔贷款。

  5.深化政银合作。大力支持首贷户,推广白名单授信,联手开展政策宣传。

  6.丰富特色产品。各行社积极探索创新蓝色信贷业务模式,优化操作流程,定制专属服务方案,优先提供相应的综合金融服务。推出“海洋全产业链”融资方案,配套“海洋全产业链”产品,推广“波段计息”规则。

  7.打造便捷流程。各行社要进一步。在申贷方式上、担保方式上、还款方式上优化信贷流程,简化相关报表等手续,实现“快审、快批、快贷”,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8.专有配套服务。做好资金代发工作,丰富产品销售渠道,为各类涉海涉渔主体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实现金融服务与海洋产业的高效对接。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经济科

  联系电话:0595-2228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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