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财指标〔2019〕577号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
2019年第一批海洋环境保护与监测资金的通知
有关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现下达第一批海洋环境保护与监测资金30万元,用于建设、维护渔船废油回收点和委托具有资质的清污单位收受并妥善处置处理渔船废油费用。款列“2200299其他海洋管理事务支出”科目,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 2019年第一批海洋环境保护与监测资金资金分配方案
2. 2019年第一批海洋环境保护与监测资金任务清单
3. 2019年第一批海洋环境保护与监测资金绩效目标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9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印发
附件1
2019年第一批海洋环境保护与监测资金安排方案
序号 |
县(市) |
资金(万元) |
1 |
晋江 |
10 |
2 |
惠安 |
10 |
3 |
石狮 |
10 |
合计 |
30 |
附件2:
2019年第一批海洋环境保护与监测资金任务清单
县(市) |
约束性任务 |
指导性任务 |
晋江 |
建设或维护渔船废油回收点1个 |
用于建设、维护渔船废油回收点和委托具有资质的清污单位收受并妥善处置处理渔船废油 |
惠安 |
建设或维护渔船废油回收点1个 |
用于建设、维护渔船废油回收点和委托具有资质的清污单位收受并妥善处置处理渔船废油 |
石狮 |
建设或维护渔船废油回收点1个 |
用于建设、维护渔船废油回收点和委托具有资质的清污单位收受并妥善处置处理渔船废油 |
附件3:
2019年第一批海洋环境保护与监测资金绩效目标
县(市) |
绩效目标1 |
绩效目标2 |
绩效目标3 |
晋江 |
建设或维护渔船废油回收点≥1个 |
资金到位率100% |
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惠安 |
建设或维护渔船废油回收点≥1个 |
资金到位率100% |
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石狮 |
建设或维护渔船废油回收点≥1个 |
资金到位率100% |
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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