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为了切实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节日期间水产品有效供给,让群众吃上放心水产品。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执法支队组织县(区)渔业执法机构,对我市56家重点养殖企业进行了节前水产品质量专项安全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水产养殖单位的“三项记录”,购买水产苗种和渔业投入品索证索票情况,投入品仓库有无禁(限)用兽药情况及有无滥用自配料药物情况,禁限用渔药清单、休药期规定上墙情况,并对部分水产养殖品种进行了监督抽检。
检查期间,执法人员还与部分单位的生产负责人进行了交流,了解当前水产养殖环节面临的质量安全问题和尾水排放问题,要求各水产品生产单位不仅要进一步落实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禁使用违禁药物、违禁投入品或者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切实保障水产养殖源头安全,而且要保证排放的养殖尾水符合环保要求。检查中,各养殖单位均能做到依法安全生产,现场未发现违法生产行为。
下一步,市海洋与渔业局执法支队将继续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把产地准出关,确保节日期间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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