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县两级渔政联合多部门清理取缔晋江洛阳江下游水域违规渔具和养殖物
来源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时间:2020-04-01 15:01 浏览量:

  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工作要求,晋江和洛阳江(以下简称“两江”)下游水域(晋江浮桥至枪城河段、洛阳江洛阳桥至后渚跨海大桥段水域)各鳗鱼苗采捕户在采捕期(每年12月16日至翌年3月15日)结束后,严禁任何采捕活动;各布设违规渔具业主和养殖户必须自行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自行清理拆除违规渔具和养殖物。

  为进一步清理取缔“两江”下游水域未经批准擅自布设的违规渔具和和养殖物,切实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保障船舶航行和行洪安全,3月18日,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组织晋江市、丰泽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联合港口管理、水利等部门开展清理取缔“两江”水域违规渔具和养殖物专项执法行动。清理对象包括拦截插网(迷魂网)、火车网、定置张网、定置流刺网等禁用和违规渔具,以及占用航道的各类养殖物。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出动中国渔政35301、泉航政2号2艘执法船艇和4艘清障小船,共55人参加行动。参加人员不畏船舶颠簸,冒着风雨,使用事先备好的砍刀、割锯、斧头、锤子、拉钩等切割或拖拉工具,将漂浮在江面上和悬置于水中的违规渔具和养殖物逐一清理取缔。联合行动共拆除取缔各类违法违规渔网、渔具143张(件),清理拆除漂浮物255个(件),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今后,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将继续针对“两江”下游水域和泉州湾大桥附近水域破坏渔业资源,影响通航安全、水利行洪和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健全日常联合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谨防违法违规现象回潮。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林开通、林晓峰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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