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公开征求《泉州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4-03-15 09:17 浏览量:

  为规范我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局牵头起草了《泉州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到2024年3月25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话:22192155  电子邮件:lktg@sina.com

  2.邮递信件:泉州市行政中心C-417室,吴江峰收

 

  附件:泉州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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