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采购绩效评价技术服务的公告
时间:2023-07-17 08:30 浏览量: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开展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级渔业专项资金事后绩效评价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泉州市市级渔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政策事前绩效评估和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泉州市促进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本次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在综合评价实施方案、指标体系方案、技术力量、过往案例基础上,最低价者优先中标。

  一、投标资料要求:(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提供各项目指标体系方案;(3)提供各项目指标体系方案;(4)项目组具备经济类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或注册会计师或绩效评价师不少于3人,其他服务人员不得少于3名。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投标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5)不少于5个以上市级及市级以上绩效评价案例,并取得满意证明材料。提供案例合同和满意度证明材料。(6)通过“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审核证明。

  二、绩效评价的要求及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编制绩效评价工作方案;(2)组织实施绩效评价;(3)撰写绩效评价报告;(4)资料归档;(5)评价结果反馈。

  三、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内容必须包括:基本概况,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情况,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方法,项目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评价结论及建议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预[2018]167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9〕5号)、《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泉财绩〔2023〕80号)等文件的要求;

  五、按照评价报告须按标准格式撰写,经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审核验收合格;

  六、绩效评价工作的其他有关事项要求。

  七、报价文件递交(可邮寄)的截至时间:2023年7月19日17时30分。

  八、报价寄送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4楼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渔业科。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小连,0595-2228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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