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时间:2023-02-10 17:38 浏览量: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22年工作总结

及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以来,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聚焦打基础、堵漏洞、促发展、抓提升,全力推动项目谋划、落地、实施,统筹行业发展与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海洋经济、现代渔业、安全生产等工作获得省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渔船标准化、组织化两项工作在全省示范推广,我局被市政府评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优秀单位,执法支队被农业农村部评为渔业执法系列专项行动工作突出集体,全市水产品产量107.04万吨,同比增长1.85%,产值163.5亿元,同比增长2.6%,增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创近5年来新高。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全链条深谋划,培育海洋经济新增长极

  1.紧抓产业招商引资。牵头负责海洋经济产业发展招商和产业推进工作,主抓海上牧场和海洋生物制品产业,组织相关部门、县(市、区)政府、重点企业先后赴福州、厦门、青岛、烟台等地及国家海洋三所、省水产研究所交流学习产业发展经验和做法,以渔博会、预制菜博览会、厦门海洋周等国内大型盛会为契机,积极参展并召开两场招商会,狠抓项目对接招商。目前海上牧场与海洋生物制品产业策划招商项目40个,计划投资292.4亿元,已完成名成集团水产品交易中心、五矿产城水产预制菜产业园、高正集团深远海养殖项目等27个项目签约,计划投资197.6亿元;引导支持企业增资扩产项目47个,计划投资39亿元,已完成25个项目,总投资15.6亿元,产业策划招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谋划推动深远海养殖产业。立足我市近海养殖资源要素不足实际,在省内地市中率先组织编制《深远海养殖发展规划(2021-2030)》,谋划推动新一轮深海养殖空间,突破我市水产养殖业新赛道。《规划》经专家组评审、市政府专题会议审定后已正式印发实施,规划投放深远海养殖设施平台360台、抗风浪网箱2000个。为与《规划》无缝衔接,我局同步制定准入条件、扶持政策,加快项目招商落地,目前,惠安6万方养殖综合平台项目已完成装备建造招标,晋江6万方深远海养殖项目已签约,泉港2万方深远海养殖项目已签约并着手设计,石狮“大台套+大网箱+加工”项目已签约,正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将陆续投入1个大台套、80个大网箱、100个沉箱,预计年养大龙虾1360吨,产值2.7亿元。

  3.加快海洋生物资源产业链发展。针对我市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较为粗放、产品附加值偏低的问题,全面梳理优势资源、龙头企业、名牌产品,对接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编制印发《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对海洋药物、生物制品、健康食品、海产品初加工、冷链物流等进行全产业链规划发展,优先加快发展海洋健康食品、预制菜加工以及冷链物流等较有基础、增长较快的产业,打造国家级休闲食品基地。重点培育海洋药物、功能性食品、生物材料等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业,扶持一批如华宝生物科技、中益制药、海星生物等龙头企业,形成氨基葡萄糖衍生物、高纯度海洋胶原蛋白、海洋中药材等新型产品规模化生产能力,争取到2025年初步形成全产业链布局、产品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产值达500亿元以上的产业体系。

  4.实施科技创新赋能。我市18家“大院大所”均未涉及海洋领域,涉海科研基础十分薄弱,按照“一产业一平台一园区一基金”要求,我局积极对接、争取中国海洋大学科创平台落地,经过多轮会商、协调,泉州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于2023年1月8日正式签约,由泉州市人民政府、中国海洋大学、石狮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建,实现我市国字号海洋研究院所零的突破,在服务期限内将引进不少于40人的科研运营团队,承担泉州市级及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课题)不少于10个、服务企业50家(含)以上,实施院企科研合作与成果转化、解决企业技术难题、研制新产品或承担企业委托研发项目20项(含)以上、建立中国海洋大学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分中心等任务目标,同时承担公共研发平台、孵化器及招商平台等多重角色,综合提升泉州海洋经济产业研发实力。

  (二)坚持抓转型调结构,促进现代渔业提质增效

  1.促进水产品产量稳步增长。主动站位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坚持小指标大作为,在水产品产量上一方面深挖存量,新增办理养殖证3000公顷,召开远洋渔业、工厂化养殖、海水养殖等专项调度会,推动石狮港顺新购入的6艘千吨级远洋渔船顺利出海生产,努力挖掘推广三倍体牡蛎等名特优品种,对接争取省统计局、省海洋与渔业局支持,开展水产品价格补充调查,为纳统提高产值提供依据。另一方面谋划增量,牵头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泉州市促进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通过资金补助、要素保障、审批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扶持深远海养殖、近岸高值鱼类养殖、开发未利用养殖海域等,促进养殖结构的逐步调整,确保水产品产量稳步增长,为全市大盘做出应有贡献。

  2.加大行业企业的扶持。按照稳主体、稳就业、稳预期要求,与金融机构联合单列30亿信贷资金用于支持涉海涉渔企业贷款,最低贷款利率可优惠至基础利率下调50个基点。出台《泉州市促进涉海涉渔企业主体稳步增长十二条措施》,争取兑现各级补助资金2.89亿元,对远洋渔业、设施渔业、品牌建设、冷链物流、水产品加工等通过先建后补、贴息等方式进行补助。组织101家涉海涉渔行业重点企业参加中国国际(福州)渔博会、预制菜产业博览会,提高企业产品知名度。晋江福大鲍鱼入选国家种业阵型企业,石狮市祥芝镇入选全国渔业产业强镇创建名单,晋江力绿入选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100强,福建万弘海洋生物科技、石狮正源水产科技开发、晋江东石白沙水产品加工二厂等3家认定为省级国贸基地,惠安诚润获评为省级皱纹鲍良种场,台商欧乐堡、安溪华农生态休闲农庄获评省级“水乡渔村”。

  3.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实施增殖放流,在主要海湾、内陆流域放流渔业资源苗种8亿尾(粒),重点放流真鲷黑鲷等经济鱼类以补充渔业资源量,放流中国鲎、西施舌等本地珍稀品种以提升水域生物多样性,放流鲢、鳙等滤食性鱼类苗种以净化水质,实现“以渔治水”。严格实施伏休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伏休交叉执法和督查,强化海上作业钓具渔船监管,积极动员388艘钓具渔船自愿参加伏季休渔,严防擅自更改作业类型等违规行为。督促指导相关县(市、区)加快超规划养殖清退工作,7月底在县级自验收的基础上,组织技术单位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手段对重点海域进行复查通报,我市140.9公顷超规划养殖问题整改已通过省级核验。核实全市水产养殖入海排放口107个,纳入“福建省养殖入海排放口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监管,形成排放口“一张图”、底数“具象化”,目前已完成86个水产养殖入海排放口监测工作。

  4.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推动“泉州市近海养殖全流程监管溯源平台”项目建设,实施育苗、用药、饲料到销售等全链条信息可查询、去向可追踪的一体化监管。组织专题培训班,对全市各级水技人员、养殖企业业主或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强化从业人员的绿色健康养殖与质量安全管理意识。在泉港、惠安、石狮、晋江、南安等地调整设置了14个水产养殖病害测报点,对紫菜、鲍鱼、牡蛎等品种进行定期监控,指导养殖户有效防治病害。深入开展水产品中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治理,以对虾、鲍鱼、草鱼、鳙鱼、鲢鱼等主要品种为重点,完成产地抽检702批次,抽检合格率99.15%,开展重要节点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养殖单位264家,责令整改10家,水产品质量稳定向好。

  (三)坚持打基础堵漏洞,维护安全生产稳定形势

  1.创新渔船管控体系。创新推进“标准化”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制定了一套标准化评价体系,形成检查、隐患、整改“三张清单”闭环管理。正向评选10艘“平安渔船”,根据名次给予单船最高3万元奖励并公布表彰,有效促进渔船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创新推进“组织化”全覆盖,将渔船纳入协会、公司等形式的组织,将众多渔船化为若干个自治组织,既确保渔船日常安全管理规范,也为渔民提供集采、集卖等服务,提高生产效益。推进“智能化”监管,全面完成大中型渔船“插卡式AIS”安装和调试,加装防拆卸扎带,完成1117艘大中型渔船北斗示位仪的顶盖加固工作,严格核查210艘渔船北斗示位仪维修申请,有效遏制私自拆卸、偷卸、篡改、寄存北斗示位仪乱象。

  2.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宣传教育,集中召开安全警示教育活动52场,组织开展“商渔船长面对面”线上直播活动,以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事故为案例制作渔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短片,通过警示教育会、微信群、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提升船员持证率,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下沉镇村就近办班的方式,提高船员培训积极性,共考核发证渔业职务船员证书5758本(其中职务船员证书2708本,普通船员证书3050本),数量居全省首位。深化隐患排查,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等各类检查2122次,发现隐患2811项,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目前已100%完成整改。深化渔船点验中心建设,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渔船的人工干预,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全年共排查渔船异常状态622艘次,劝离驶入敏感水域渔船9710艘次,干预脱单渔船617艘次,发布航行提醒3650艘次,恶劣天气组织撤离渔船1650艘次、养殖渔排人员326人次。协调渔船海事救助16起,救回156人,挽回损失5935万元。

  3.严防海上疫情输入。牵头制定《渔港渔船渔民疫情防控工作导则(第二版)》等工作规范,在沿海县(市、区)建立9个工作专班及53个渔港、岙口工作队。编印《应知应会手册》,组织各专班、工作队线上培训,对工作人员分批错时线下考试,确保业务熟悉、操作规范。开发“泉渔通”系统和“电子围栏”功能,优化整合各地原有系统,规范报告时间、程序、内容,从源头上解决虚报、假报漏洞。在全市开展为期2个月的渔船严防海上疫情输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执法行动376次,查处违法违规船舶42艘,拆解“三无”船舶10艘,严厉震慑违法违规行为,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4.强化执法打击力度。深入开展“中国渔政亮剑”“蓝剑”“净海清湾”“商渔共治”等专项执法行动,联合省总队闽南支队和厦门、漳州支队屯兵海上,与公安、海警、海事签订深化执法协作联合机制合作备忘录,确保执法信息互通互联,形成海上严打严控震慑力。全市共检查港口1938个次、渔船5830艘次(其中45千瓦以上渔船4652艘次),查处违法违规渔船845艘次(包括责令整改渔船),拆解涉渔“三无”船舶97艘,查扣待拆解23艘,清理取缔各类违禁渔具4228张(顶、件),办结渔业行政处罚案件192起,罚没款328万元,没收涉渔违规船舶9艘,立案查办12起历史遗留的非法用海案件,行刑衔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3起,依法规范海洋与渔业生产秩序。

  (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全面强化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海洋与渔业高质量发展,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期进行机关党委换届选举,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等规定动作。创新将海洋与渔业业务工作延伸到基层党建+邻里中心,谋划打造“党建+”海上邻里中心、渔港邻里中心、海洋科普邻里中心、养殖服务邻里中心等服务载体,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海里”。积极发挥机关党组织在社会基层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北峰街道多个社区开展共建活动,协助疫情防控和文明城市创建,助力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2.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带头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法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治宣传,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法治教育宣传周、国家安全日等,通过LED屏、短信、有奖知识问答、网站专栏、法院旁听庭审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理念。制定《公职律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渔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等,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规范执法办案程序,2份行政处罚案卷分别获评部局、市级优秀案卷。

  二、2023年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市海洋与渔业局将全面贯彻省委、市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全力推进“五大目标”,即招商引资实现新增签约项目20个、已签约项目转开工建设12个、已开工建设项目转正式投产28个;水产品产量保持在3.5%以上的增长,并确保在全省平均以上水平;深远海养殖要打造一批示范项目,推动石狮、惠安、晋江、泉港已签约项目尽快落地投产;渔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快推进,2023年底初见成效,2024年底全面完成新增高值水产品养殖产量35000吨任务;渔港建设未开工4月底前全面实质开工,已开工的加快施工进度,2024年全面完成本轮渔港项目建设。

  (一)紧抓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加快实施《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坚持工作围着项目干、要素跟着项目走、考核盯着项目看,主动融入“市县联动、部门协同、帮督一体”的项目调度机制,组合用好规划引领法、调查研究法、项目工作法等方法,全力以赴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催生项目落地。优化调整专项资金补助方向,强力抓好本地210家涉海涉渔企业扶持,引导向上下游增资扩产,围绕产业延链强链补链。争取2023年新增签约项目20个,重点是中科星图智慧海洋、交发海洋基金、泉港养殖工船等涉及海洋经济全局性项目;已签约项目转开工建设12个,重点是台湾虱目鱼精深加工项目、水产预制菜园、天马科技等项目;已开工建设项目转正式投产28个,预计年产值52亿元以上,重点是石狮海水提钾、嘉利通现代冷链加工物流、石狮海洋渔业网商园项目。

  (二)加快渔业养殖结构调整步伐。发挥政策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沿海各县(市、区)充分挖掘6000公顷可利用养殖空间,释放养殖潜力。争取省水产研究所、省水技总站对我市新品种、新技术养殖的技术支持,组织赴广东佛山等地考察学习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模式。实施《泉州市渔业结构优化调整行动方案》,“一县一品”推广水产新品种养殖,以渔业专业合作社、重点渔业企业、养殖大户为载体,以点带面推动石斑、大龙虾、鲳鱼、黄姑鱼、海鲈鱼、鳗鲡、大小黄鱼等高值水产品养殖,争取至2023年底前初见成效,全市新推广高值水产品网箱养殖32000平方米、筏式吊养7000亩、工厂化养殖48000立方米,新增产量35000吨。

  (三)加快海上牧场建设。加快实施《泉州市深远海养殖发展规划(2021-2030年)》,启动首期深远海养殖平台、深水抗风浪网箱等设备投放,重点是争取2023年上半年前石狮“大网箱”项目完成一期投资下海、惠安6万方养殖综合平台正式投产,晋江深远海养殖项目、泉港深远海养殖项目启动建设。加快推动石狮远洋渔业码头国家级验收,改善远洋渔业通关环境。稳定现有远洋渔业规模,优化渔业国际交流合作,确保新转入的港顺远洋渔业公司6艘远洋渔船正常生产,加快海顺远洋渔业公司资产重组,改造盘活20艘闲置远洋渔船,补助远洋渔获运回泉州上岸6万吨以上。加强渔业生产常态化调度,确保实现全年3.5%以上增长,增速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四)积极培育渔业品牌。发挥“两菜一鲍”“两糖一药”的优势,引导支持渔业合作社、养殖生产主体和涉渔企业加强品牌创建、宣传推介和市场营销,做大“晋江紫菜”“泉州牡蛎”“崇武鱼卷”等渔业区域品牌,培育“围头鲍鱼”“惠安三倍体牡蛎”“南安甲鱼”“德化棘胸蛙”等原产地产品品牌,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加强渔业企业服务保障,深入挖掘企业潜力,不断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培育一批如华宝、阿一波的国家级、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充分利用古城海丝遗存、渔港风光、渔业文化等丰富资源,整合海岸渔家乐、渔文化、渔露营等渔事体验,积极打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水乡渔村”等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同时,重点推进垂钓休闲业发展,积极争取省海洋与渔业局批复同意,制定垂钓标准船型和行业管理办法,结合浔埔片区改造建设停泊专用码头,将海上休闲垂钓与“水上看泉州 夜游世遗城”高度融合,打造泉州特色休闲渔业品牌。

  (五)强化资金政策引导。优化调整市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渔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方向,从“惠而广”转向“专而精”,重点着力于补助海上牧场的近海高值鱼类养殖和深远海养殖设施投入,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海洋药物、生物材料、健康食品、预制菜等,扶持一批辐射能力强、综合效益高的项目,示范带动全产业大提升,支持新增海洋健康食品、预制菜生产线8条,海洋经济生产项目贷款贴息5个,海洋药物或生物制品产业项目、海洋科创项目、成果转化项目若干个。

  (六)加快渔港项目建设。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对照本地区渔港项目清单,倒排工期,精准施策,全力以赴加快项目进度。未开工渔港项目中,深沪中心渔港改扩建项目要积极协调省海洋与渔业局加快批复初步设计方案,第一季度完成项目开工,年底前完成70%工程量;围头金井一级渔港项目要协调省发改委加快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步编制初步设计方案,4月底前完成项目开工,年底前完成50%工程量。已开工项目要增派施工力量,增加施工班次,崇武中心渔港提升改造项目要加快向省海洋与渔业局申报项目竣工验收;祥芝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和辋川后任三级渔港项目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锦尚东店一级渔港年底前完成70%工程量;泉港诚平二级渔港、净峰杜厝二级渔港提升改造、东石白沙二级渔港年底前完成90%工程量。

  (七)推动渔港经济区建设。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支持泉州建设21世纪“海丝名城”的意见》精神,推动晋江、石狮、惠安等县(市、区)利用国家级中心渔港优势,加快编制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建设方案,用好用足国家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以园区建设为抓手、渔港为龙头、产业为基础、城镇为依托,大力发展渔获交易、冷链物流、海洋生物制品加工、休闲观光等产业。争取2023年晋江渔港经济区获国家级批复、石狮市完成建设方案编制和申报、惠安县启动申报。实施海洋产业园区差异化发展,晋江重点是推进五里产业园建设,发展海洋健康食品、预制菜、海洋生物新材料产业;石狮重点是推进海洋生物医药园、海洋渔业网商园建设,发展海洋原料药、海洋中药、水产品初加工等产业;惠安重点是规划建设崇武海洋食品园区,发展鱼糜制品、渔旅结合等产业。

  (八)统筹渔港运营管理提升。根据市委张毅恭书记在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重要提案摘报上的批示精神,组织赴广东珠海、广西防城港等地考察学习,科学编制渔港经济发展规划,对全市渔港进行全面梳理整顿,突出产业发展、业态引入、环境卫生整治。探索引入国企主导建设运营,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即国家级中心渔港、一级渔港由市级或县级国有企业负责,重点是打造综合性现代化渔港经济区;二级渔港由县级国有企业负责,结合区域特色和优势,走差异化发展路线;三级渔港、澳口由镇、村负责,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设备,强化服务民生和防灾减灾功能。

  (九)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加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加强对泉州湾河口湿地、永春县黑脊倒刺鲃等保护区的巡查,养护黑脊倒刺鲃、赤眼鳟、黄颡鱼、棘胸蛙等特色水生生物资源。实施增殖放流,在泉州湾、“两江”等水域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2亿尾(粒)以上。严格执行伏季休渔制度和养殖水域规划,加大违法捕捞、电毒炸鱼、超规划养殖打击力度。加强海域海岛、海洋环境巡查执法,严厉打击海上非法盗采砂等行为。

  (十)筑牢安全稳定防线。以创建“平安渔业”活动作为提升渔业安全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积极筹划申报“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和“全国文明渔港”。在固化前期大中型渔船标准化提升成效的基础上,向小型渔船拓展,最终实现“全覆盖”。加快打造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2.0版本,将渔船标准化建设与日常安全管理有机结合,按照“红、橙、黄、蓝”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推进海上可视化管理,将全市在册大中型渔船传统卫星宽带升级为高通量卫星终端,构建海洋卫星互联网,加快新型海上通信基础设施在海洋防灾减灾、渔船安全管理、渔政执法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运用,实现海陆“实时化”互通、远程“智能化”感知、渔船“可视化”监管。

  (十一)守护水产品“餐桌安全”。完成近海养殖全流程监管溯源平台建设项目,将全市260家水产品生产主体纳入监管范围,采用大数据和二维码技术对养殖苗种、投料、用药、水质全过程进行记录和溯源。举办溯源平台操作培训班,培训监管对象300人次以上。通过溯源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溯源能力,实现对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监管,守护群众“餐桌安全”。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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