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启动2022年度 泉州市“平安渔船”评比活动
时间:2023-03-29 10:38 浏览量:

  为提升渔船船东船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推动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提升渔船本质安全水平,着力营造遵纪守法、争先比优浓厚氛围,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正式启动2022年度“平安渔船”评比活动。

  一、评比对象

  全市连续参保五年渔业互助保险且三年未出险的中大型渔船。

  二、评比标准

  《泉州市“平安渔船”评分标准(试行)》

  三、评比程序

  1、自我推荐。参评渔船由渔船船主主动报名或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推荐产生,各地对参评渔船对照《泉州市“平安渔船”评分标准(试行)》(附件1)逐条登临检查,为每艘渔船进行初步评分。

  2、县级推荐。各地根据初步评分高低推荐渔船,填写《2022年度泉州市“平安渔船”评比推荐表》(附件2),数量具体分配:石狮市16艘,晋江市4艘,惠安县4艘,丰泽区2艘,泉港区2艘,台商区2艘。

  3、网上投票。在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泉州海洋”举办“平安渔船”微信投票活动,得票数前十名的渔船将予以加分。

  4、市级评选。由评比工作小组对各地推选渔船状况进行进一步考核评比,按考核评分高低最终确定“平安渔船”10艘。

  四、公布表彰

  (一)通报表彰。通过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授予年度“平安渔船”锦旗。

  (二)资金奖励。以获评渔船为单位,给予获评渔船资金奖励。第一至三名评为“金牌渔船”,分别奖励30000、25000、20000元;第四至十名评为“标准化渔船”,其中第四、五名奖励10000元、第六至十名奖励5000元。

  (三)政策优先。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容缺受理”、“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措施。

  活动监督热线:0595-22186715。

 

  附件:1.泉州市“平安渔船”评分标准(试行)

  2.2022年度泉州市“平安渔船”评比推荐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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