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单位: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及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和处罚日期 |
备注 |
1 |
泉海渔罚〔2023〕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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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筑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案 |
黄志筑(“闽连渔60931”经营人) |
黄志筑 |
“闽连渔60931”在2023年10月27日航次中未按规定配备二级船长1名、二级船副1名、助理管轮1名,并雇佣1名未持有效渔业船员证书人员。 黄志筑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违反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的行政处罚。 |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等方式缴纳罚款,即凭本机关以手机短信等方式向你单位开具的非税收入缴款码,通过代收银行网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支付宝、微信等渠道办理缴款。 |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24年1月26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
2023年10月31日执法人员对该船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该船于当天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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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泉海渔罚〔2023〕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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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筑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案 |
黄志筑(“闽连渔60932”经营人) |
黄志筑 |
“闽连渔60932”在2023年10月27日航次中未按规定配备二级船长1名、二级船副1名,并雇佣1名未持渔业船员证书人员。 黄志筑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违反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的行政处罚。 |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等方式缴纳罚款,即凭本机关以手机短信等方式向你单位开具的非税收入缴款码,通过代收银行网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支付宝、微信等渠道办理缴款。 |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24年1月26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
2023年10月31日执法人员对该船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该船于当天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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