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渔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年
时间:2023-08-24 15:36 浏览量:

  处理单位: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4日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及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和处罚日期

备注

  1

泉海渔罚〔2023106

   

黄国金在禁渔期随船携带禁渔期禁止作业的网具案

黄国金(“闽惠渔08419”船舶所有人、实际经营人)

 

黄国金

  2023年7月3日约1930时至7月10日约0340时,黄国金经营的“闽惠渔08419”在航行作业期间,从事钓具捕捞作业,船上设置起网机2台,携带拖网网板2块、渔网1张,在禁渔期随船携带禁渔期禁止作业的网具。

  当事人黄国金在禁渔期随船携带禁渔期禁止作业的网具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和没收2块拖网网板的行政处罚。

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等方式缴纳罚款。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23年8月24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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