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23年海洋与渔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22 16:09 浏览量: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压实压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法律素质、依法行政能力,保障我市海洋与渔业高质量发展、渔区社会和谐稳定,现将 2023 年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扣泉州“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海洋与渔业法治文化为引领、法治创建为支撑、项目带动为抓手、创新发展为驱动、制度建设为保障,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法治海洋建设中的指导性、基础性和规范性作用,为保障泉州市海洋强市建设、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按照全市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部署安排,积极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普法格局,将法治宣传教育主动融入海洋与渔业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海洋与渔业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精准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党规党章意识更加牢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形成促进海洋与渔业发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重点任务

  (一)制订“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清单

  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围绕应当纳入普法任务的普法内容,梳理形成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分解到各责任科室、单位,明确普法时间、节点和措施,有序推进机关法治建设,保障重点普法项目的宣传普及,确保普法责任清单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与审批科)

  (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专题法治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重点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政策法规与审批科)

  (三)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

  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摆在首要位置,在全局普遍开展《宪法》《民法典》教育,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周” 、民法典宣传月等宣传活动,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 制度基础,树立宪法权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普及《民法典》知识,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习惯,从而更好的服务我市海洋与渔业经济建设。

  (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与审批科)

  (四)深入学习宣传渔业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以及台风等极端恶劣天气、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等重点时段,持续广泛地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福建省渔业船舶安全救助终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提升渔区社会、渔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提高渔业安全风险防控意识。

  (责任单位:局防灾减灾和资源保护科、渔业科,海洋渔业执法支队)

  (五)深入学习宣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认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福建省野生动物宣传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海洋伏季休渔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广泛地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科学文明的食物观,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防灾减灾和资源保护科、渔业科,海洋渔业执法支队)

  (六)深入学习宣传海洋经济发展等有关文件精神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海洋强国战略,加大宣传引导,为做大做强做优全市海洋经济提供有力保障。深入学习宣传《泉州市“十四五”海洋强市建设专项规划》《加快建设“海上泉州”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泉州市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专项规则(2022-2030年)》《泉州市深远海养殖专项规划(2021-2030年)》等有关精神,强化公众对海洋强市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宣传普及海洋经济有关的重大政策、重大行动、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情况,调动全社会参与支持海洋强市建设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局海洋经济科、渔业科)

  四、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单位应充分利用重大节假日、纪念日、宣传周等特殊时间节点,组织实施普法宣传活动;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现有宣传媒介基础上,积极开展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不断创新普法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

  (二)积极参加“刺桐新声·新法面对面”活动,针对新颁布或新修订的与本部门本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解读释法工作。

  (三)要准确把握全局总体工作,围绕渔业安全生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海洋经济发展、渔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统筹谋划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及时和善于跟踪工作热点、发现工作亮点,大力宣传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要充分整合宣传资源,不断丰富创新宣传方式方法,通过典型案例、制作短视频、编发宣传手册、发放“致渔民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五)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并于每季度末报送普法活动现场图片(具体要求见附件2)。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将适时组织市直部门开展交叉互评活动,并不定时抽查各单位年度普法计划的完成情况,作为年底考评的重要依据。


  附件:1.普法责任清单

  2.普法活动现场图片报送要求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2

  普法活动现场图片报送要求


  1. 报送时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15日前。

  2. 现场图片格式:①建议通过横幅/展板/LED等形式体现四要素:活动时间(年份)、活动地点(泉州市)、活动主题、主办单位等;②现场活动照片应紧扣主题,注意画面的观感和细节,不能摆拍;画面应体现一定活动主题场景,图片中不能出现脏乱差环境、不文明行为等;③同一场活动需提供10张照片,图片中普法对象须在10人以上;④图片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2M以上;⑤现场图片命名方式:活动时间+主办单位+活动地点+活动名称(主题)。

  3. 报送方式:压缩打包发至4905392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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