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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8-10-22 11:45 来源: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浏览次数:


     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泉政文〔2017〕122 号)和《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明电〔2018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任务

    根据泉委办〔2017〕99号文件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按照隶属关系分级管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无死角、全覆盖,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和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经研究,决定成立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建芳  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副 组 长:郑碧钦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王金健  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蔡茂庆  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主任

          吴绶激  市海洋与渔业局海域科科长

          施汉阳  市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保科科长

          林智胜  市海洋与渔业局计财科科长

          洪敦平  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科科长

          陈世剑  市海洋与渔业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林少华  海洋与渔业监测站站长

          万为民  市水产技术站站长

          朱丹华  市海洋与渔业信息中心主任

          骆  鹏  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联络员由吴勤谨担任。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责任范围。根据我局办公用房实际情况,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区域分为5个小组,分别对应4楼和9楼5个茶水间的垃圾集中暂存区域,小组成员轮流负责垃圾集中暂存区域内的垃圾分类工作,并记录本区域内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具体分组及时间安排详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表(附件1)。

(二)设置分类引导牌。在垃圾集中暂存区域,设置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引导牌,引导牌内容包括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垃圾分类类别及标志(附件2)、投放程序及规范、垃圾分类责任表等。

(三)建立台账制度。按照分工责任表,相关科室在责任时间内要负责如实填写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册(附件3),真实、全面记录工作开展情况和分类收集转运处置垃圾数量等相关情况,联络员负责按月整理汇总台账资料。

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培训。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工作,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和做法,组织、指导各科室(单位)干部职工踊跃投身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敦促个人从源头做好分类,并以实际行动带动更多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工作场所、工作环节、工作特点,充分利用办公区域LED屏幕、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媒介,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开展形式多样、内容详实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加强信息交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梳理,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自2018年7月份起,每月25日前向管理中心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交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进经验、做法。

(三)强化责任落实。自2018年7月份起,管理中心、市垃圾分类办将组织随机抽查和专项考评,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将由市效能办视情予以效能问责。对因工作不到位而被通报批评、效能问责,影响我局年度绩效工作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附件1:垃圾分类责任表.xls

          附件2:垃圾分类类别及标志.doc

                           附件3: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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