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部门主要职责……………………………… (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5、6)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6)
一、收支预算总表……………………………… (7)
二、收入预算总表……………………………… (8)
三、支出预算总表……………………………… (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10)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1)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12)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13)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14、15)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6)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17)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7)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17)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18)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19)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21)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22、23)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泉州市水产技术站(泉州市渔业病害防治站)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渔业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全市水产养殖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水产关键技术和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渔业公共培训教育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参与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和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详细情况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泉州市水产技术站 |
财政全额拨补 |
11 |
10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泉州市水产技术站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国家赋予的各项公益性服务职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渔业“五新”技术推广
围绕“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的目标,引入适合我市养殖的“名、特、优、新”品种。继续开展《单体牡蛎养殖试验》和《绿盘鲍苗种培育技术工艺优化试验》项目的实施。深入养殖一线指导养殖企业和单位开展渔业“五新”技术,认真筛选和筹划生成市站2个具体渔业“五新”项目,积极与省总站及有关科技部门配合,参与科技项目的生成和实施,指导县(市、区)完成省、市下达的其它“五新”项目的实施。
(二)抓好水产养殖疫病监测与病害防治工作
一是做好监测点的合理布设及人员培训工作,在全市布设14个以上病害监测点,对3个主要养殖品种的病害发生情况进行监测,提高测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指导养殖户做好养殖生产、管理及病害防治工作。
(三)加强对养殖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的技术指导,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指导、督促县(市、区)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抓好养殖生产“三项”记录工作及精准用药减量用药工作;二是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三是指导养殖户开展养殖尾水处理达标排放工作。
(四)加强技术培训工作
结合各地水产养殖产业的实际和渔民的需求,明年计划举办2期培训班,引导养殖户开展“五新”技术及健康养殖、生态养殖,继续选送符合条件的养殖技术人员参加农民职业大专学历教育。
(五)推进基层水技体系建设项目
继续推进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我站会督促和考核南安该项目的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能顺利完成。
(六)抓好技术与信息服务工作,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
一是做好技术支撑服务工作,利用泉州市水技推广短信服务平台,为养殖户提供科技信息和技术服务;二是在四五月份开展牡蛎采苗监测预报工作。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
|
单位:万元(保留2位) |
|
经济科目代码 |
金额 |
** |
** |
合计 |
143.86 |
工资福利支出 |
119.33 |
基本工资 |
42.26 |
津贴补贴 |
24.93 |
伙食补助费 |
3.04 |
绩效工资 |
16.00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2.04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5.91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99 |
住房公积金 |
10.76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2.40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2.61 |
办公费 |
2.00 |
印刷费 |
0.50 |
手续费 |
0.20 |
水费 |
1.00 |
电费 |
5.00 |
邮电费 |
0.50 |
差旅费 |
2.50 |
维修(护)费 |
0.60 |
会议费 |
1.00 |
培训费 |
1.50 |
公务接待费 |
0.85 |
劳务费 |
2.40 |
工会经费 |
1.23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3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92 |
退休费 |
1.92 |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泉州市水产技术站收入预算为199.22万元,比上年减少9.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结转结余的资金较上年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3.86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45.3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9.22万元,比上年减少9.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61万元,项目支出55.3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3.86万元,比上年增加0.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保及基金补助支出。
(三)2130104(事业运行)135.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工资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非国库统发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国库统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
(四)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购置、软件运行综合维护服务、会计档案整理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19.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22.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1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预算安排3.8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3.8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部门整体资金绩效目标
(二)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