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时间:2018-01-10 10:17

    引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门户网站(www.qzhy.gov.cn)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请与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府西路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九楼,邮编:362000,电话:22284797,电子邮箱:qzhy57@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自身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

        (一)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坚持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抓,其他局领导协同抓,办公室具体承办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力。根据人事调整及工作需求,及时调整充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局长任组长,其它处级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明确牵头科室与责任科室。局主要领导签发了《局网站信息审核发布规程》和《局网站信息员工作职责》,明确了网站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保证信息公开的质量及权威性、准确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健全了规章制度。

        2.提升网站安全级别。经过市公安局备案,我局门户网站安全等级被确认为2级,按照市公安局信息系统安全整改要求,为确保局门户网站符合绩效考核标准和信息公开电子监察规范,保障网站维护与安全,我局与福建大思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智连合力计算机有限公司等分别签订了相关合同,投入近20万元用于网站的建设、维护和安全,并认真对照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的要求,及时、按规范上传各类相关信息。

        3.保障网站建设要素。我局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为网站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明确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工作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建设专业化、高素质网站运行管理队伍,保障网站健康运行、不断发展。把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运行维护等经费列入预算,并保证逐步有所增加。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一是涉海重大项目公示。今年核准的《泉州市泉港区峰尾滨海新区滨海大道(滨海南路改线)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表》、《泉州围头湾港区石井作业区18-19号泊位填海造地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等13个项目均及时按规范予以公示,加大了涉海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公开力度;二是专项补助资金公示,我局组织的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海岸带环境治理及修复项目补助资金、海洋生态敏感区海漂垃圾治理示范点补助资金、特色渔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等,都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申报通知,并按规定予以公示发放,带动海洋产业的规模发展,提升现代渔业发展水平,扶持海洋经济稳定发展。

    2.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一是梳理权责清单,按照泉州市审改办的批复,我局权责清单共249项(行政许可1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124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监督检查23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公共服务事项5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3项、其他职责事项55项),其中,对照审改办和省厅的纵向清单(闽海渔〔2017〕159号)及时承接的省级行政审批职权:“兴建可能导致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海域使用论证”、“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的审核”、“国内机动渔船成品油价格补助核定”、“国家审批权限的海域使用的初审转报”,都及时予以网上公开。二是优化审批服务,实现全市“一张网”管理,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完善电子证照系统,促进行政审批服务全程网办,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整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1至12月份,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502件,并按要求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三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制定贯彻《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惩戒体制机制。

    3.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一是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如对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用海保障等重大决策事项通过公示、公告、听证、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等形式公开信息。二是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2017年分别于2月7日和7月25日,通过网站公布了《2017年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部门预算说明》和《2016年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部门决算说明》,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询监督。三是海洋环境状况公开。7月13日发布了《2016年泉州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

    4.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一是减税降费公示,主动推送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文件要求,我局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收费;二是精准扶贫措施。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精准扶贫文件精神,与挂钩扶贫村、贫困户积极对接,送上扶贫资金,同时对扶贫政策、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安排等信息及时公开,今年以来共下达市级扶贫开发重点帮扶村捆绑扶持资金20万元,其中,永春县达埔镇达山村10万,德化县浔中镇厝村10万,确保扶贫开发重点帮扶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处级干部挂钩南安市向阳乡,结对帮扶贫困户22户76人,帮扶资金投入11万元;三是便民服务信息,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便民服务信息栏,定期发布水产品价格等信息,为群众日常生活提供便利;

    5.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一是水产品质量抽检。针对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呋喃西林类代谢物等四种水产禁用药物,组织质检人员对水产养殖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检,严厉打击水产养殖使用禁用药物行为。全市共完成水产品快检抽样检测550批次,合格率100%;二是及时处理赤潮,在赤潮发生期间,及时通过媒体和网站发布事态情况和相关常识,采取了加强海域赤潮的跟踪监测,严格管控赤潮发生区贝类水产品采捕、上市流通,组织救治赤潮灾害相关食源性疾病例等措施,引导舆论,社会稳定,取得积极成效。三是完善收费监管,加强对海域使用金征收的管理,实时更新“中国泉州”门户网站“价格和收费”专栏,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对涉及我局及局属各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集中发布和主动推送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

    (三)完善政务互动交流机制

    通过门户网站开展“局长信箱”“常见问题解答”“网上调查”“在线访谈”“历史访谈”等,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积极回应重要政策解答工作,健全对信访、举报等政务舆情类案件的研判、回应机制,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平台,扩大信息消费。

    1.完善互动交流栏目。由专人负责“局长信箱”的签收、处理、反馈。收到网民意见建议后,进行综合研判,对其中有价值、有意义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予以解释说明。

    2.加强政策解读回应。通过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对各项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出台等,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发布信息。在研究制定出台重大政策时,组织政策制定参与者或专家学者在局网站上及时推出解读文章或开展访谈,同时通过泉州晚报、泉州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平台,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如机动渔船燃油补贴等。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重大突发事件或应急事件,除按程序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发布信息外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外,还要加强舆论引导,阐明政策,解疑释惑。此外我局主动通过泉州要讯、侨区快讯、中国海洋报、福建日报、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泉州广播电台、东南网等各类刊物、媒体、网站发布有关我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相关工作的运行情况,扩大信息宣传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3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公开目录共设11个一级条目,分别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大厅、互动大厅、法规文件、专题专栏、党务公开、图片新闻、政声传递、申报结果、行业动态。一级条目下设42个二级条目,便于公众查询需要。

        (三)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通过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www.qzhy.gov.cn)进行发布;二是通过设立政务公开专栏、挂栏张贴公开内容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三是通过泉州晚报、中国海洋报、泉州电视台、东南网等媒体网站向社会公开。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最常用也最受欢迎,全年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访问量达230550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今年以来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来,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而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公开形式还不够多,特别是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信息少;二是方便群众获取信息的形式还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捷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存在距离。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增强相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继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改进为民服务质量。二是继续推进办事公开,坚持把社会关心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例如渔船燃油补贴、渔业保险、海洋环保等事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三是加强民生信息公开,比如海洋环境监测、台风赤潮预警预报、水产品质量安全等,保障群众知情权,提高政府公信力。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2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9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是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无。

     

       (三)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8

    19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8

    19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1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15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15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1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8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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