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时间:2014-02-10 15:35

    2014年,市海洋与渔业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严格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政办〔2014〕10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透明为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制度建设、充实完善公开内容,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截至2014年11月30日,共完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93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是工作动态。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工作成效

    1、创新工作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我局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不断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载体,着力打造内容齐全、功能完善、运行稳定的政务公开平台。一是不断完善组织机构。加强新闻发布工作,设立新闻发言人。建立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信息员队伍和《中国海洋报》通讯员队伍,为增加信息覆盖范围夯实基础。三是携手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结合海洋与渔业工作实际,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海洋局、中国海洋报、福建日报、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增加信息覆盖范围。在泉州晚报开设海洋通讯专栏,及时为泉州电视台提供新闻线索,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给予及时、全面、公开的回复。同时,还充分利用“海洋周”“安全月”等各种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宣传展板,使社会各界对海洋与渔业工作进一步深入了解,对海洋法律法规的掌握更加全面。二是认真做好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积极组织局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走进"泉州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现场解答听众、网友的问题,始终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的原则,及时向热线栏目组通报后续进展情况。

    2、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财政性资金公开有新突破。使公众进一步了解部门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增强公共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我局加大对渔政渔港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救生筏配备补助条件、海洋人才引进培养补助资金、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扶持项目等各类专项资金的公开力度。例如下发了《泉州市高端海洋人才引进培养暂行规定》《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泉州市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公布了《2014年部门专项资金--海域使用金支出预算安排表》《2014年部门专项资金——农业专项预算安排表》。为做好泉州市2013年度渔业船舶抢险救助补助、奖励资金发放工作,我局成立了渔业船舶抢险救助专项资金补助评审小组,对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评审,并提出补助和奖励意见,制定《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2013年度渔业船舶抢险救助补助名单》《2013年泉州市渔业海难救助补助情况表》并公示。从项目补助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方面提出要求,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行政权力公开有新推进。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项目等,都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例如,按时公开每月份渔业案件处理情况表等,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通过在门户网站设立办事大厅栏目,将行政审批项目情况予以公布,实现了审批环节信息的透明、高效。通过在门户网站设立热点专题、网上调查、局长信箱等栏目,公布相关信息,解答相关咨询,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海洋与渔业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公开海洋与渔业系统依法行政综合监察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⑶信息公开渠道有新拓展。利用局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建立和畅通链接。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入口链接,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等二级栏目。网站内容不断充实,栏目结构不断优化,模块功能不断完善。同时,利用公共查阅点和其他公开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设在局办公室。每年发布《泉州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公布上一年度全市海洋与渔业环境各项数据。此外我局还采取主动披露的方式进行公开,不定期通过福建日报、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泉州广播电台等各类媒体发布有关我市海洋与渔业相关工作的运行情况。

    ⑷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更加完善。继续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及《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规则》。科学、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保持原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稳定的基础上,充实了后台技术保障人员,保障网站信息的及时发布和正常运行。依照政府信息公开办事规则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严格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范围、形式等,对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和文书格式在门户网站公开。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⑸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公共资源的分配涉及公共利益,直接体现社会公平、公正,应该让人民群众知情,接受社会监督。例如,公告湄洲湾港斗尾港区外走马埭作业区5—8号泊位工程、湄洲湾斗尾港区外走马埭作业区1—4号泊位工程等海域使用权申请和浔埔社区居委会海水养殖、泉州市东海污水处理厂尾水临时排放口工程等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业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已登记发证。及时公布了《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增殖放流苗种公开招标采购流程》,接受公众参与监督。

    ⑹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为切实加强监管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监管工作的基本制度,我局积极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如,发布《金井科技园区配套海关监管堆场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泉港区诚峰一级渔港工程项目海洋环境影响听证公告》《泉州湾跨海大桥秀涂互通配套收费广场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泉州湾跨海大桥工程秀涂互通配套收费广场工程项目海洋环境影响听证公告》等,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

    三、存在的问题

    201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主要存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信息更新稍显滞后,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实际工作中对《条例》的理解、把握还不到位。需加强对《条例》的学习。三是网站信息与群众的互动较为薄弱。

    四、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牢固树立“公开促公正、公开促规范、公开促公信”的思想,充分运用现代的信息技术手段和传统公开方式,依法依规将能够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提高行政透明度和公信力,着力推进财政性资金、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公共资源、公共监管等信息   全面公开,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具体措施

    一是健全配套机构,加强制度落实。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利用率。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和便民性。针对群众关心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公共资源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从而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监督力度。

    三是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大力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等相关工作。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加强与公众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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