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3-3000-2021-00031
    • 备注/文号:泉海渔批〔202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10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惠安县净峰杜厝二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时间:2021-09-10 11:34

    惠安推进港口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渔港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政〔2020〕2号)规定,经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你单位和专家对你单位提交的《惠安县净峰杜厝二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工程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后,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惠安县净峰杜厝二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惠安推进港口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惠安县净峰镇杜厝村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原则同意实施方案推荐的总平面布置方案。项目建设规模为拆除已建南防波堤长100M,新建东防波堤300M,防波堤内侧建设码头长120M,设4个150HP渔船泊位,管理房600㎡及提头灯、水、电等配套设施。

      五、建设工期:18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4455.80万元,资金来源于省、县渔港专项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多方筹措解决。

      七、其他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3.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4.工程建设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金本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请抓紧筹集和落实建设资金,按相关规定办理规划、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保、通航及防洪安全等相关手续,取得相关权证批复后方可动工。

      请按审批内容及进度安排推进项目实施工作。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1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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