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3-3000-2021-00031
- 备注/文号:泉海渔批〔202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10
惠安推进港口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渔港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政〔2020〕2号)规定,经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你单位和专家对你单位提交的《惠安县净峰杜厝二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工程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后,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惠安县净峰杜厝二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惠安推进港口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惠安县净峰镇杜厝村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原则同意实施方案推荐的总平面布置方案。项目建设规模为拆除已建南防波堤长100M,新建东防波堤300M,防波堤内侧建设码头长120M,设4个150HP渔船泊位,管理房600㎡及提头灯、水、电等配套设施。
五、建设工期:18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4455.80万元,资金来源于省、县渔港专项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多方筹措解决。
七、其他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3.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4.工程建设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金本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请抓紧筹集和落实建设资金,按相关规定办理规划、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保、通航及防洪安全等相关手续,取得相关权证批复后方可动工。
请按审批内容及进度安排推进项目实施工作。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1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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