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3-3000-2021-00028
    • 备注/文号:泉海渔〔2021〕8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01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渔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时间:2021-09-01 15:55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闽政文〔2021〕225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泉政文〔2020〕36号)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渔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闽海渔〔2021〕33号)要求,为进一步落细落实渔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持续推进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现就下达2021年度渔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实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物质储备,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培训教育,提升工作水平。要深入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我市的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认真研究具体落实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切实增强实效。加强对当地渔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和消防形势,下大力气解决重点突出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梳理重点突出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从上到下推动问题解决。要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投入,充实安全监管力量,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水平整体提升。要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效,敢于动真碰硬,不走过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督查,督促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问题隐患见底清零,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021年,市政府下达市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控制指标为:全市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力争有所下降,遏制较大事故(采取递增的方式不断加大较大事故扣分比重),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逐级细化分解下达,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防目标责任落实到基层、单位和岗位。

      三、抓好重点工作

      (一)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修订完善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和保障机制,深入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三)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强化依法治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健全清单管理和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四)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印发加强全市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推进渔船通导与安全设备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大中型渔船进出港报备,配合做好渔港视频监控、渔船动态管理系统建设。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措施,督促落实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

      (五)落实《福建省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完善渔业生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等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健全更新安全生产“预案库”“队伍库”“专家库”,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各项工作落实,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清零、安全生产计划执法、联合集中执法和“监管执法评价排名”等重点工作。

      (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精心组织开展2021年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广开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八)严格按照《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集中开展落实船东船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执法推动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加强安全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九)全面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

      (十)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指导基层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完成点验中心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泉州市渔船安全点验制度》,对渔船离线、越界、脱离编组等情况及时人工干预,有效防控各类渔船安全生产风险。

      (十一)做好渔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四、加强隐患整治。开展渔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继续执行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六个清单”“一县一册、一企一档”和督查督办等机制措施。全力实施“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深入排查治理渔船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健全渔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渔船水上安全事故发生。

      五、强化消防安全。将消防工作纳入渔业安全工作部署和检查考评范畴。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定期分析渔业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根据渔业安全工作特点,将消防安全纳入渔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内容,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依法督促渔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工作经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渔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负责渔业、渔港、渔船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水上渔船以及渔港水域内船舶、设施的火灾事故调查处理。避免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严控亡人火灾事故发生。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防止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六、加强考核奖惩。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警示通报、约谈等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督查落实。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对因管理松懈、责任制不落实引发事故的,要视情节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1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