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3-3000-2021-00027
    • 备注/文号:泉海渔〔2021〕8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31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实施2021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时间:2021-08-31 15:55

    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的要求,按照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实施2021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十四五”期间组织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和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等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以下简称“五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实施“五大行动”是支撑服务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健康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把实施“五大行动”作为“十四五”期间渔业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成效。要通过实施“五大行动”,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稳步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扎实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积极探索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因地制宜试验推广水产新品种,示范推广一批符合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发展要求的技术模式,建立各类示范推广主体,达到加快转变水产养殖方式、持续改善养殖生态环境、加速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全力推进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工作责任

      地方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构建渔业主管部门统筹推进、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和渔政执法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水产科研和教学等相关机构主动配合、各类企业积极参与,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分工明确的工作落实机制;要因地制宜制定本辖区“五大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明确各项任务,夯实各项责任,推进工作落实,确保“五大行动”方案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三、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工作实效

      地方渔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政策扶持,把实施“五大行动”作为推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把实施“五大行动”与油价改革财政补贴一般转移支付项目、渔业结构调整专项、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基层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等结合起来,保障“五大行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坚持统筹规划和“一盘棋”谋划,充分发挥体系优势,打好“组合拳”,实现骨干基地“五大行动”内容全覆盖,要做好技术模式提炼、集成和示范,研究形成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组织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扩大辐射带动范围。

      四、加大宣传引导,做好总结调度

      地方渔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塑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好典型、好经验、好案例,引导水产养殖主体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实施情况工作总结分别于8月20日、11月5日前上报。市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五大行动”实施情况督导调研。

      联系人:市海洋与渔业局林智胜,22283263

      市水产技术站万为民,22287648

      附件:1.2021年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方案

      2.2021年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方案

      3.2021年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方案

      4.2021年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方案

      5.2021年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1年8月31日    

      (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1年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我市水产养殖生产实际,集成、完善并示范推广一批绿色水产养殖先进技术模式,重点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多营养层级海水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流水养殖等绿色水产养殖技术模式,鼓励各地创新集成和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生态健康养殖新模式,总结提炼各种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形成养殖技术规范,培育一批绿色水产养殖示范基地(附表1)。通过宣传培训、交流研讨和现场观摩等方式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引导水产养殖者树立生态健康养殖理念,规范养殖生产行为,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二、重点任务 

      ㈠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模式

      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技术示范,新增示范面积277亩。不断创新稻渔综合种养模式,探索稻渔综合种养与休闲渔业融合发展模式,继续实施标准化稻渔塘建设补贴政策,进一步规范设施建设、总结技术标准和优化生产工艺,实现稻米、水产品量丰收和质提升,增产增效。(责任单位: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㈡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技术模式

      选择在惠安、南安建立南美白对虾工厂化、加州鲈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示范基地,开展南美白对虾、加州鲈在封闭式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车间的养殖应用,示范面积5000平方米。选择在南安市建立1个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示范基地,配套物理、生物等水处理设备,具备节水、节地、节能等优点,实现部分或全部水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南安市农业农村局、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三、工作措施 

      ㈠集成技术、制定规范。各责任单位以骨干基地为基础,扩增行动内容,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结合本地实际,总结提炼形成养殖技术规范。

      ㈡总结示范、积极推广。各责任单位通过宣传培训、交流研讨和现场观摩等方式做好技术指导服务,促进技术规范进场入户,引导水产养殖者树立生态健康养殖理念,规范养殖生产行为,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四、进度安排 

      ㈠技术模式示范推广(6-10月)。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技术模式推广,多形式的技术指导、宣传培训和标准宣贯,提交半年总结。

      ㈡总结阶段(11-12月)。责任单位提交全年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总体情况、取得成效、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建议等。

      联 系 人:万为民

      电    话:13328968839

      电子邮箱:313411724@qq.com

      附表

      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地区及示范任务一览表

      序号

      示范模式

      所在地区

      骨干基地名称

      主要试验示范内容

      1

      稻(莲)渔综合种养技术模式

      德化

      1.德化县仙苑生态农场;

      2.德化县洋展生态家庭农场;

      3.德化听渔轩池塘养殖专业合作社。

      1.选择德化县等地,建立推广应用示范基地3个;

      2.示范面积277亩左右;

      3.开展山区型稻渔综合种养技术示范;

      4.开展稻渔综合种养与休闲渔业融合发展示范。

      2

      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技术模式

      南安、惠安

      1. 惠安县鑫海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2. 福建泉州洪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选择在南安、惠安各建立1个骨干示范基地;

      2.建设循环水养殖车间,配套物理、生物等水处理设备,具备节水、节地、节能等优点;实现部分或全部水循环利用;

      3.开展多种鲍鱼、南美白对虾、加州鲈在封闭式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车间的饲养,示范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附件2

      2021年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相关科研机构和水技推广部门开展生态种养等3个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模式示范工作,实现养殖尾水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创新集成熟化、改进提升推广适应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新模式,制定系列标准和操作规范,不断推进我市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行动,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㈠开展尾水治理模式示范

      根据我市实际养殖情况,选择人工湿地尾水处理技术模式、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模式、“流水槽+”尾水处理等3个模式,计划在南安、惠安、安溪等地建立3个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南安市农业农村局、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1.人工湿地尾水处理技术模式

      在南安市建立1个基地,养殖对象为甲鱼,通过建立尾水的多级集污池,通过沉淀、集污,池表层水通过生态沟渠流向湿地或用于农灌,或种植水生植物等,构建“水产养殖——人工湿地(农田等)”复合系统,底部沉积物经生物发酵消解后作为有机肥料进入农田等利用,达到去除或消减尾水中污染物的目的。多级人工湿地尾水处理技术的应用,可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责任单位:福建省淡水研究所,协助单位:南安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2.工厂化循环水处理技术模式

      在惠安县建立1个循环水养殖对虾示范基地,通过对养殖尾水进行物理过滤(微滤机等)、生物净化、杀菌消毒、脱气增氧等一系列处理后,把养殖尾水中的有害固体物、悬浮物、可溶性物质和气体从水体中排出或转化为无害物质,并补充溶氧,使绝大部分养殖尾水得以循环利用。(责任单位: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3.“流水槽+”尾水处理模式 

      在安溪县建立1个示范基地,基地面积约15亩,建设标准化养鱼流水槽,将其分为鱼类养殖区和水质净化区。流水槽用于养殖吃食性鱼类,而水质净化区套养滤食性鱼、虾、贝类或种植水生生物,如荷花、水生蔬菜、水浮莲等,形成一个闭合的良性生态循环系统,实现“一水两用、生态循环”。(责任单位: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㈡集成和推广尾水治理模式

      围绕我市集约化养殖对虾、甲鱼、黑脊倒刺鲃等海淡水主要养殖品种,选择3家养殖企业,定期采样、检测养殖排放水质10批次以上,开展生态种养等不同养殖模式下的尾水治理情况跟踪调查,分析、整理相关数据,并对其治理技术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用典型技术(案例)并通过组织观摩交流、塘边培训等形式推广尾水治理模式。(责任单位:泉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

      三、工作措施 

      ㈠遴选技术和推广基地

      各县(市、区)依托2020年“五大行动”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骨干基地、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推广基地等,选择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技术力量雄厚、标准化生产、信息化管理、配合度好的生产企业,按照可展示、可观摩、可培训等服务功能定位,遴选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模式和推广骨干基地,开展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 

      ㈡熟化技术总结成果

      联合我省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水技推广部门等技术力量,集成熟化现有的尾水治理技术模式,并结合不同地区的产业实际进行多模式创新,对成熟的技术模式进行改进提升,总结梳理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成果,凝练技术可行、要求可靠、投入适宜、运维成本可接受、可复制推广的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模式。

      ㈢示范引领推广应用

      充分发挥尾水治理示范骨干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科技咨询、交流研讨、现场观摩、塘边教学与培训等多种形式,示范推广先进的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模式,提高技术模式的普及率,促进养殖尾水技术模式广泛应用。

      四、进度安排 

      ㈠动员部署(6月-7月)

      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尾水治理任务清单,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部门和分工,做好启动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尾水治理的示范、推广。 

      ㈡技术模式示范(6-10月)

      各责任单位按照不同的技术模式开展推广基地遴选,集成熟化技术模式,并开展试验、跟踪。与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动,通过科技咨询、交流研讨、现场观摩、塘边教学与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技术模式示范推广。 

      ㈢总结阶段(11-12月)

      各县(市、区)对本辖区尾水治理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总体情况、取得成效、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建议等;各技术责任单位及时对骨干基地尾水治理模式运行情况、技术要点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总结。

      联 系 人:陈志森

      电    话:13959790710

      电子邮箱:13959790710@126.co

      附表

      养殖尾水治理示范模式及任务一览表

      序号

      行动

      示范模式

      所在

      地区

      基地数(个)

      主要试验示范内容

      其他示范内容

      1

      养殖尾水治理模式示范行动

      人工湿地尾水处理技术模式

      南安

      1

      在南安市建立1个基地,通过建立尾水多级集污池,表层水通过生态沟渠流向湿地或用于农灌,或种植水生植物等,构建“水产养殖—--人工湿地(农田等)”复合系统,底部沉积物经生物发酵消解后进入农田作为有机肥料,达到去除或消减尾水中污染物的目的。

      围绕我市甲鱼、对虾等海淡水主要养殖品种,选择南安、安溪、惠安等地3家养殖企业,定期采样、检测养殖排放水质10批次以上,开展化学法、生态种养等不同养殖模式下的尾水治理情况跟踪调查,分析、整理相关数据,并对其治理技术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用典型技术。

      2

      工厂化循环水处理技术模式

      惠安

      1

      在惠安建立1个循环水养殖南美白对虾养殖基地,示范面积5000平方米左右,通过物理、生物、化学等复合手段,对水体进行综合处理,有效去除养殖尾水中固体物、悬浮物等物质,大部分水体得以循环使用,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促进养殖模式转型升级。

      3

      “流水槽+”尾水处理模式 

      安溪

      1

      在安溪县建立1个示范基地,基地面积约15亩,建设标准化养鱼流水槽,将其分为鱼类养殖区和水质净化区。流水槽用于生态养殖吃食性鱼类,而水质净化区套养滤食性鱼、虾、贝类或种植水生生物,如荷花、水生蔬菜、水浮莲等,形成一个闭合的良性生态循环系统,实现“一水两用、生态循环”。

      附件3

      2021年水产养殖减量用药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水产养殖减量用药行动,全市建立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推广点2个以上,2021年实现骨干基地兽药使用量同比平均减少5%以上,抗生素类水产用兽药使用量同比平均减少10%以上,形成一批标准化技术和用药减量化技术模式。养殖者规范用药水平明显提高,水产养殖动物兽药残留问题得到初步缓解,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㈠加强疫病监测和防控

      加强疫病监测和防控,强化水生动物疫(疾)病监测工作,对13类水生动物疫病及我市水产养殖多发易发重大疾病开展专项监测,防止疫病扩散和盲目用药。加强十大福建省特色品种和大宗养殖品种病情预测报,掌握病原分布和流行趋势,科学研判防控形势并发布预警,不断提高基层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广新版“鱼病远诊网”,配备“远诊网”系统终端,对接全国水生动物疾病远程辅助诊断服务网,开通基层一线对接全国专家的诊断网络。示范应用对虾疫病快速检测技术;虾类重点防控虾肝肠胞虫病、偷死野田村病毒病、急性肝胰腺坏死病等。

      ㈡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

      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苗种生产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苗种生产和检疫,确保苗种质量。指导骨干基地选择使用有证且检疫合格的水产苗种;推荐优先使用国家审定的水产新品种、开展优质苗种繁育观摩会,提高优质合法水产苗种占有率。

      ㈢推广生态养殖技术

      遴选发布一批用药量少、质量可控、操作简便的省级渔业主推技术,并示范推广、集成创新。主要示范推广南美白对虾工厂化养殖、甲鱼等生态减药关键技术。

      ㈣推进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

      扎实推进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严厉打击在水产养殖生产中使用禁(停)用药物、农药和假兽药等违法行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警示宣传教育,加大《兽药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0年1、2号》等宣传培训力度,指导水产养殖者科学安全用药;发挥“五大行动”骨干基地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水产养殖疫苗使用情况调研,推广疫苗免疫防控技术。

      ㈤强化水产养殖生产质量安全管理

      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职责,落实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水产养殖用饲料、兽药等投入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饲料、兽药的行为;指导养殖户学习《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 2020 年 1、2 号》等规范用药技术宣传资料,建立健全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和用药记录,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做到科学规范合理用药。

      三、工作安排和进度

      ㈠部署阶段(6-7月)。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级行动方案,启动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

      ㈡实施阶段(6-10月)。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广泛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加强对主要养殖品种的病原监测和耐药性监测,指导规范用药、精准用药。组织对重点养殖区域养殖户、骨干基地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开展苗种产地检疫,健全养殖生产投入品使用记录。指导骨干基地优化养殖技术模式,并向尾水治理模式推广、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种业质量提升等行动拓展和覆盖。

      ㈢总结阶段(11-12月)。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骨干基地填报《2021年福建省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情况统计表》,并总结全年工作,内容包括骨干基地特色行动技术、常规行动内容工作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建议等。

      联 系 人:林君

      电    话:13599221101

      电子邮箱:874951377@qq.com

      附表1

      福建省2021年水产养殖减量用药行动骨干基地行动内容

      序号

      责任地区

      骨干基地名称

      骨干基地地址

      特色行动内容

      常规行动内容

      1

      南安

      南安市黄和记家庭农场

      南安市梅山镇灯埔村宫后三组

      甲鱼养殖,人工湿地尾水处理技术模式

      1.使用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且经检疫合格的水产苗种;2.接受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宣传培训;3.接受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4.建立健全水产养殖生产、用药记录和销售等三项记录;5.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6.向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等行动拓展;7.填报2021年福建省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情况统计表

      2

      惠安

      惠安县鑫海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惠安县崇武镇大乍村东山

      南美白对虾工厂化循环水养殖

      附表2

      2021年福建省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情况统计表

      企业名称

     

      是否为健康养殖示范场

      □国家级   □省级   □否

      地址

     

      联系人

     

      电

     

      养殖

      品种

     

      养殖模式

      □池塘养殖 □工程化循环水

      □网箱养殖 □工厂化循环水

      养殖

      面积

                   亩、           m2           m3

      放养量

            kg/亩、      kg/m2

      或       kg/m3

       使

      2020年水产用兽药使用情况

      病害名称

      用药名称

      是否为

      抗生素

      施用面积

      (亩、m2m3

      施用量(kg)

      用药成本(元)

               
               
               
               

      2021年水产用兽药使用情况

      病害名称

      用药名称

      是否为

      抗生素

      施用面积

      (亩、m2m3

      施用量(kg)

      用药成本(元)

               
               
               
               

      填表人

     

      单位

     

      时间

     

      注:1.养殖模式请自行选择,划√;2.渔药使用请参考农业农村部第250号公告及《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0年1、2号》。 

      附件4

      2021年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实现水产养殖绿色健康发展,针对美国红鱼、鲈鱼、真鲷等养殖品种,继续实施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通过进一步的替代养殖营养对比试验和养殖前沿调查数据分析,不断完善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重要技术模式的性能评估和综合效益分析,加快推进配合饲料推广应用。

      二、重点任务

      重点围绕美国红鱼、花鲈、真鲷等养殖品种,开展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养殖对比试验和养殖一线配合饲料替代总体情况跟踪调查。(责任单位:泉港区农业农村局)

      ㈠设置核心示范点

      以生产管理规范、试验创新意识好、辐射带动能力强为前提,设置肖美如等养殖个体为核心示范点

      ㈡重点跟踪调查,开展试验示范

      美国红鱼、鲈鱼等其他3个品种。2021年重点跟踪3个品种养殖过程中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的总体情况。

      三、工作措施

      ㈠制定行动方案。制定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行动方案的操作性、可行性,保障行动实施效果,完成预期任务和目标。

      ㈡加强试验指导。指导示范点做好配合饲料选购与贮存、养殖投喂与管理、测产与效益分析等,指导开展示范应用与对比试验,督促做好饲料品牌、用量、效果等方面的生产日志。

      ㈢做好试验总结与评估。及时进行试验情况分析, 评价配合饲料替代养殖品种的营养品质,总结替代应用效果。根据试验效果,进一步完善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技术模式的性能评估和综合效益分析,研究制定具有品种针对性的可行替代方案,不断提高配合饲料替代率。

      四、职责与分工

      ㈠泉州市水产技术站:负责行动方案制定、核心示范点设置、试验方案设计、试验示范实施、情况跟踪调查以及试验示范总结汇总上报等。同时,在试验过程中进行指导,评估配合饲料替代成本,进一步完善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技术模式的综合效益分析,研究制定具有品种针对性的可行替代方案,不断提高配合饲料替代率。

      ㈡泉港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对辖区核心示范点和骨干基地的跟踪指导,督促养殖企业做好饲料品牌、用量、效果等方面的生产日志,配合搜集整理试验数据等。

      ㈢核心示范点:严格按照试验方案要求,配合做好试验样品采集以及养殖情况、饲料投喂、养成效果等方面的生产资料收集。

      五、进度安排

      ㈠部署阶段(6-7月)。设计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试验技术方案,与试验示范点接洽试验测产取样的时间节点。

      ㈡实施阶段(7-10月)。开展鱼肉营养对比试验,评估替代效果,试研究制定可行替代方案。

      ㈢总结阶段(11-12月)。提交全年工作总结。

      联 系 人:张克烽

      电    话:13506001327

      电子邮箱:154141002@qq.com

      附件5

      2021年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2021年泉州市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结合地方特色品种、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种等重点水产种质资源调查,完成泉州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基本情况普查,发布泉州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状况报告和泉州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名录;组建创新育种团队,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开展新一轮的水产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开发工程项目建设。

      二、重点任务 

      ㈠全面普查。以县域为单位,按照《普查提纲》《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登记表》要求,对当地水产养殖场(户)(含水产原良种场、遗传育种中心、苗种场和普通养殖场等)的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群体数量、区域分布和保护利用等情况进行普查并采集影像资料,按照技术专家组要求填报普查信息、汇总普查信息、采集制作遗传材料。(责任单位:各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水产技术推广站)

      ㈡重点核查。以设区市为单位,核实和抽查各地普查情况,按照技术专家组要求汇总填报辖区内的普查信息。(责任单位:泉州市水产技术站)

      ㈢专项调查。遵循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原则,对海水重点水域、主要品种开展专项调查。(责任单位:福建省水产研究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水产技术站)

      ㈣实施水产种业创新攻关行动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林业局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种业创新和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开展新一轮水产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福建省水产研究所,配合单位:泉州市水产技术站)

      三、工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农业农村部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成立泉州市水产种质资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普查工作办公室、技术专家组,负责我市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应普查工作方案,报泉州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备案。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

      ㈡加强协调配合

      泉州市水产技术站负责本次普查工作的推进落实及日常工作安排,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调查工作;省水产研究所负责海水重点水域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指导泉州市开展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的组织、核查、汇总等工作;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

      ㈢加强经费支持

      水产种质资源普查是基础性、专项性工作,各地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落实地方同级财政资金,确保普查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如期完成。要按照普查经费监管责任目标绩效管理要求,确保经费规范、科学使用。

      ㈣加强督导培训

      建立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进度通报制度,泉州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每个月上旬对各地上个月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加强技术培训,技术专家组将选派技术专家深入一线开展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和咨询服务等工作,确保普查方法统一规范,调查数据全面真实可靠。

      四、工作安排 

      ㈠动员部署(4-5月)。印发普查实施方案、普查提纲及相应表格,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全面启动普查。

      ㈡实施阶段(6月—11月)。以县域为单位开展基本情况普查,市级对辖区内普查情况进行督促、核查和汇总;泉州市水产技术站组织协调全面普查。开展培训工作;开展重点水域、主要品种专项调查和开展新一轮水产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开发工程项目建设。

      ㈢总结阶段(11-12月)。提交全年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实施总体情况,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建议等。12月15日前,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本辖区普查汇总表(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泉州市汇总后上报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局属有关单位按要求将本单位相关工作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总结报送。

      联 系 人:张玲玲

      电    话:13850793515

      电子邮箱:47523406@qq.com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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