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3-3000-2021-00005
    • 备注/文号:泉海渔〔2021〕2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26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时间:2021-02-26 14:37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0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海洋与渔业局的指导下,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团结协作,高效履职,各项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获得福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集体、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现代渔业提质增效

      1.推进渔业转型升级。一是加大资金扶持。下达省级渔业结构调整、省级海洋与渔业发展、市级渔业等专项资金共1652.28万元,支持水产品加工等渔业项目建设,推进传统养殖设施更新改造。二是发展远洋渔业。福建永丰渔业有限公司4艘渔船申请北太平洋公海围网项目获得农业部同意;福建省港顺远洋公司9艘渔船转场北太平洋公海项目获得农业部同意;福建海顺渔业有限公司申请20艘远洋拖网渔船技术改造围网;福建领航渔业有限公司4艘远洋渔船分批前往印度洋公海生产作业,拟新建6艘灯光围网远洋渔船,目前已上报农业农村部。三是打造渔业品牌。深入挖掘渔业优势产业和渔业资源区域特点,引导建设一批有特色、有优势、规模化、现代化产业龙头,推选“崇武鱼卷”获评2020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欢乐禧禧夹心海苔”(晋江力绿食品有限公司)获评2020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阿一波紫菜”通过2017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复评。四是发展休闲渔业。突出渔业休闲旅游、互联网+渔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延长价值链,惠安县惠女民俗风情休闲渔业基地、德化县上涌镇稻鱼共生休闲渔业基地及德化县涌溪水寨休闲渔业基地3家获评省级“水乡渔村”。开展泉州市休闲渔业监测工作,2020年全市休闲渔业产值2824.32万元,同比增长5.48%。

      2.发展现代绿色养殖。一是推进设施渔业建设。建成标准化稻(莲)渔塘230亩、高标准化池塘养殖134亩,完成封闭式循环水陆上工厂化养殖5654平方米,提升扩改建普通工厂化养殖13498平方米。二是加快网箱升级改造。泉港区肖厝-惠屿新型网箱升级改造项目完成招投标,项目总投资为5361.76万元,将完成9000口新型网箱建设。惠安县推广使用聚乙烯新型环保浮球代替原有泡沫浮球用于海上养殖生产,总计4万粒,涉及面积占总养殖面积的20%。三是严格管控养殖污染。开展水产养殖入海排放口摸排,全市水产养殖入海排放口(一级口)114个。安排60万元专项经费,在沿海县(市、区)开展渔业养殖尾水排放改造示范点建设。在肖厝-惠屿网箱养殖区域,定点设置垃圾集中回收设施,实行转运上岸集中处置。

      3.落实强渔惠渔政策。一是发放渔业油价补贴。核定2019年度渔业油价补贴金额2.04亿元,涉及渔船2474艘。截至目前,全市已发放补贴1.98亿元,惠及渔船2355艘。二是盘活油价补助资金。全市已盘活结转结余两年以上的机动渔船油价补助资金2.01亿元、渔业油价补贴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0.32亿元,均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三是发放渔船更新改造补助。全市共发放补助资金2.53亿元,目前仅剩57艘渔船因材料不齐等原因需船主整改到位后发放。

      4.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进“一品一码”全程可追溯管理,全市水产品生产企业共赋码水产品1290批次,上传生产纪录14897条;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全链条监管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和数据共享,联合开展排查整治,进一步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开展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快检水产品样品660个,禁用药物合格率100%,限用药合格率99.77%(已督促养殖企业遵守限用药休药期规定);开展水产品监督抽检,完成市本级水产品安全抽检450批次,同时配合农业部和省局抽查养殖企业32家,抽检水产品63个,未发现违规情况。

      (二)实施生态修复,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1.落实伏季休渔制度。做好全市渔船伏季休渔监管工作,落实渔船监管责任分片包干制度,组织人员定期深入沿海各渔港、码头、澳口开展清点巡查工作,结合北斗示位仪等定位设备24小时监控渔船船位。集中执法力量屯兵海上,保持高压态势,查处违反伏季休渔规定渔船6艘,确保我市伏季休渔大局稳定。

      2.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全年投入增殖放流资金352.93万元,在主要海湾、内陆流域放流渔业资源苗种2亿尾以上,放流5.1亿尾(粒)。6月9日举办了泉州市2020年“放鱼日”活动,市委、市政府及市直部门相关领导,海洋环保志愿者等参加了活动。

      3.加强养殖水质监测。在湄洲湾肖厝网箱养殖区、大港湾养殖区、深沪湾永宁养殖区、围头湾围头养殖区布设监测站点,6月至9月,每半月开展一次采样监测并发布监测信息。4月份,惠安县大港湾养殖区海域发生赤潮,受灾面积4平方公里,主要优势种为细弱海链藻,我局及时组织开展赤潮跟踪监视监测、报送赤潮信息、指导渔民防灾减灾,赤潮未造成水产养殖损失。

      (三)扶持项目发展,引领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1.落实资金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六保、六稳”决策部署,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行业生产情况,联合市财政局下达2020年市级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800万元,用于支持远洋渔业和水产品加工生产,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海洋经济产业发展,保障我市水产物资供应,加快海洋渔业产业转型升级。

      2.建设省级示范点。指导石狮市开展海洋经济示范县创建方案优化工作、制定资金管理办法,首批47个项目已通过评审纳入项目库。晋江市获批福建省第二批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首批补助资金2400万元。

      3.强化项目监督。加强对省级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监督指导,“海洋中药材配方颗粒研究及产业化项目”完成厂房主体建设,“鱼类蛋白膜生产项目”建设完成;批复“安恒现代水产冷链物流项目”延期,纾困企业,减少疫情对建设工期的影响。“海洋船舶北斗卫星系统终端设备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和“复合酶法高纯度医药级海洋甲壳多糖衍生物产业化开发”2个项目通过验收。

      4.加快渔港建设。石狮市祥芝中心渔港扩建工程、崇武中心渔港整治维护项目工程已完工。我局制定出台《泉州市实施渔港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实行领导挂钩制,密切关注项目进展,及时介入进行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目前5个渔港均按计划顺利开工。

      5.做好经济统计。2020年全市水产品产量为104.988万吨(产值125.65亿元),比增-1.89%,渔业经济总产值373.58亿元,比增1.23%。根据国家、省核算制度,开展我市海洋经济生产总值核算工作,经核算2019年泉州市海洋生产总值2554.11亿元,2020年预计值为2750亿元。

      (四)筑牢安全防线,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1.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出台《泉州市海上渔业安全生产导则》和《泉州市渔船安全点验规定》《泉州市渔船编组生产管理规定》《泉州市渔船进出渔港报告规定》等多项渔船安全管理规定,健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发布《关于严厉追究渔船船东船长主体责任十种情形的通告》,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出台《关于从严整治渔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统一全市渔业执法标准,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2.强化工作督导。由处级领导包片带队,采取明察暗访、查阅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分赴沿海各县(市、区),开展渔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防汛防台风、“五不出海”督导工作,坚决堵漏洞、补短板、扫死角、除盲区,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维护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3.加强渔船民宣教培训。通过短信、挂图、标语、宣传单、广播、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增强渔民群众特别是船东、船长的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在崇武、祥芝、深沪等重点渔港开展了“防灾减灾日”、海上渔船综合应急演练等专题宣传活动,提升渔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指导全市7家渔业船员培训机构进一步落实培训管理制度,创新培训形式,全市考试、考核、核发普通船员证书13542本,职务船员证书1475本,创历史新高,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和船员持证率。

      4.深入排查整治隐患。部署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对船舶船员持证情况、安全设备配备使用等14个内容进行重点排查整治,实行安全检查闭环管理,采取停航、立案处罚等措施确保船东船长落实整改。全市出动检查组2091个次,参加人员6612人次,共排查发现隐患1636项,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逐一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目前已完成整改1636项(整改率100%),无重大隐患。

      5.严把渔船检验质量。完成60马力以上新建渔船检验发证10艘,渔船营运、临时检验签证1447艘,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验收241艘,渔船设计图纸审查5套。组织对辖区7家渔船第三方检测检修机构进行检修质量检查,抽查67套(只)渔船检测检修资料,未发现异常情况。筛选9艘渔船标准船型获省级评定小组审定通过,累计获评111艘,居全省首位。

      6.落实防汛防台措施。一是早部署早防范。制定《泉州市海洋渔业局关于做好2020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根据我市历年来防台风工作特点,进一步修订完善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健全各级、各部门应急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反应能力;二是明确防汛责任。对全市渔船、船上人员、养殖网箱、渔排人员进行全面摸底,逐级落实养殖渔排、水产养殖场、渔船、避风澳口、避风锚地等渔业设施的防汛备汛责任,确保有人抓、有人管;三是开展排险除患,指导各级防汛责任人开展沿海渔港和避风锚地的险情排查,督促渔船和渔排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对渔船安全救助终端安装使用、锚缆绳索质量等进行检查,做好防汛准备;四是重建应急队伍。重新组建了一支由57艘大吨位、大马力钢质渔船组成的海上渔业船舶应急救援队伍,增强我市渔业遇险处置能力。五是严惩违规行为。对5号、6号台风期间不服从渔业主管部门监管,未按时撤离台风影响区域的22艘渔船进行处罚并公布处罚结果,在渔区形成震慑作用。

      7.实施渔船动态监管。一是补齐监控短板,完成全市1251艘小型海洋渔船北斗示位仪安装工作,基本实现全市大中型、小型渔船北斗示位仪全覆盖;二是开展渔业无线电专项整治,根据前期AIS设备九位码摸排情况,对九位码存在问题的渔船进行登船核实督促整改,严格查处不按规范标准配备、擅自拆卸或故意关闭通导安全设备等违规行为;三是强化值班值守,抽调全局31名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干部补充值班力量,实行24小时监控,密切关注海上渔船动态,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安全警示短信30万多条;四是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协调做好渔船海事救助20起,救回264人,挽回损失11350万元。

      8.推广渔业互助保险。落实财政补贴配套政策,推进渔业风险保障关口前移,今年来全市共承保渔船1667艘、渔工18828人次、台风指数养殖保险7340亩,总保额近177亿元,为渔业生产保驾护航。

      (五)落实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加大执法打击力度。组织开展“蓝剑”“中国渔政亮剑2020”等专项执法行动,派出执法人员3951人次、执法车辆444车次、行程25120公里,组织海域巡航315航次、航程7766海里。检查港口1885个次,登临检查渔船4572艘次(其中45千瓦以上渔船3098艘次),查处违法违规渔船1158艘次(包括责令整改渔船),办结渔业行政处罚案件157起、收缴罚没款177万元,行刑衔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3起,依法规范海洋与渔业生产秩序。执法支队被农业部评为“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行动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报送的渔业行政处罚案卷获评2020年全国渔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

      2.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联合海事、海警等部门开展泉州湾、湄洲湾、围头湾封港清查海上联合执法行动,指导沿海各县(市、区)同步开展港口清查行动,查扣涉渔“三无”船舶43艘。在晋江、石狮等重点渔业县(市、区)组织开展涉渔“三无”船舶集中拆解活动,并邀请相关部门以及船东代表现场观摩,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全年共拆解涉渔“三无”船舶139艘,全面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拆解任务。

      3.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组织宣传活动126次,开展执法联动54次,检查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个体养殖户等210个次。联合石狮市渔业执法机构依法调查移送闽狮渔08XX6渔船涉嫌非法捕捞海豚案,2人被批捕、6人取保。联合开展打击电鱼专项执法行动,对8起电鱼举报件进行核查反馈,行政处罚立案2起,收缴电鱼器具5套、网具2张,没收渔获物200.5公斤,罚款9.3万元。联合水利等部门开展“两江”水域违规渔具和养殖物专项执法行动,拆除取缔各类禁用和违规渔网、渔具143件。

      4.严防海上疫情输入。选派27名党员干部赴泉港区南浦、后龙参与驻村防疫。统筹全市10艘海洋渔业执法船艇屯兵海上,每周固定2次与公安海防、海事、海警等部门联合执法巡查,并不定时随机出航,严防船舶搭载或在海上接驳非法入境人员。督促属地实行渔船进出港闭环管理,严格核对船上人员信息。走访、检查靠岸船舶渔船民6858艘、36103人,投入执法人员4754人(动员群防群治组织3643人),开展岸线巡逻1015次,派出船舶416艘次,开展巡逻待机1491小时、11306海里,巡航、检查港澳743个,登临、检查海上船舶270艘914人,全市海上疫情输入防控大局稳定有序。

      5.加快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完成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第13-1-4号整改任务(规划外养殖清退)交账销号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上报省上备案。组织开展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涉及问题(养殖办证和养殖入海排放口)阶段性验收工作,目前全市各相关县(市、区)基本按既定目标序时推进。

      (六)强化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利用我市红色资源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强化日常警示教育,积极配合市委巡察,按时按要求完成巡察整改等相关工作。推广实施“三合一”机关党建工作体系,深化党建工作重点项目管理,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3名优秀共产党员和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受到市直农办系统表彰。深化文明建设,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增殖放流、净港活动、爱心义卖、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获评2017-2019年度市级文明单位。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现代渔业提质增效、维护渔区安定稳定,实现海洋与渔业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安全防控体系。积极开展渔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渔船民安全守法意识。建立监管软件平台,实现对海上渔船航行、作业的实时行为监控。建立渔船信用评价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渔船赴敏感海域作业监管力度,严防涉外涉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加强渔船港航安全监督检查,消除渔业安全生产隐患,积极构建“平安海域”。推进渔业船员考试考核发证工作,提升船员专业水平。落实防抗台风各项措施,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渔区和谐稳定。严把渔船检验质量关,做好渔船更新改造标准化验收等工作。

      (二)扶持海洋经济发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坚持陆海统筹,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精神,主动衔接省规划编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加快十四五海洋强市专项规划编制。推进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创建,做好项目评审和补助资金发放。根据泉州市渔港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渔港项目建设。充实和完善产业链布局,在船舶修造、海工装备、海上牧场、滨海旅游、海洋生物、智慧海洋、渔港经济区等方面谋划一批强链、补链、延链项目,纳入省、市项目大盘子,推动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现代渔业发展。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开展传统“木质+泡沫浮球”海上养殖网箱改造、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场养殖尾水排放改造等工作,巩固规划外养殖清退成效,进一步优化养殖布局规划,持续推进养殖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继续抓好水产品养殖环节“一品一码”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有序有保有压做好远洋渔船转场生产,加快鱼类及鱼糜制品深加工产业发展,立足我市渔业资源优势,拓展渔业文化内涵,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的“水乡渔村”,打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休闲渔业品牌,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和延伸发展。

      统筹全市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组织开展“放鱼日”专题活动,监督、指导相关县(市、区)开展增殖放流,积极养护渔业资源。

      (四)强化综合执法监管。组织泉州海域“蓝剑”“中国渔政亮剑”等专项执法,严厉打击海洋与渔业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海事、海警部门开展封港清查海上屯兵联合行动,持续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加强渔港渔船防污染执法监管,预防和避免废弃物、生活垃圾和生产废油随便丢弃在海上。继续做好海上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维护疫情防控大局稳定。

      (五)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引领全体党员进一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提升干事创业担当精气神。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严明党的纪律,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担当。压实压紧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后续工作,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强基促稳”三年行动方案,推进党支部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保持党员队伍活力,努力在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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