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3-3000-2019-00039
    • 备注/文号:泉海渔〔2019〕1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31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19- 2021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时间:2019-10-31 12:42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95月,我局被泉州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表彰为“2016-2018年度(第七届)文明单位为进一步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全面落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以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扎实的行动,投入新一届的创建活动,现将《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92021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9-2021年精神文明创建

          工作规划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91031

     

     

     

     

     

     

     

     

     

     

     

     

     

     

     

     

     

     

     

     

     

     

     

     

     

     

     

     

     

     

     

     

     

     

     

     

     

     

     

     

     

     

     

     

     

     

      抄送:市文明办、市直机关文明办、市直农办系统文明办。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91031日印发


    附件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9

    2021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任务使命,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结合服务“海洋强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具体任务举措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思想道德建设按照市文明委、市直机关文明办的工作部署,围绕服务“海洋强市”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奋力开创我市海洋与渔业工作新局面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领导班子坚强。海洋与渔业局领导班子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带头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文明委交付的各项任务领导干部锐意改革,团结协作,求实创新,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有力,文明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措施有力、责任落实。干部职工参与意识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健全,履职作用明显。

    (二)工作成效显著。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围绕海洋与渔业中心工作,主动融入,有效履职,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成绩明显。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一起抓,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社会责任落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措施有力,公民道德规范深入人心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坚定,宗旨意识强,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振奋,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实践活动,社会诚信度高。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办事程序公开、规范、高效。

    (四)制度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监督保障措施完善无违反职业道德和被投诉现象。科技文化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重视业务培训,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民主气氛浓厚,工作纪律严明,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保密工作制度健全。在创建中探索建立健全长效化、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环境优美整洁。着力创造优美环境坚持美化、亮化、净化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和长效机制办公场所内外环境整洁优美,无脏、乱、差现象,群众满意度高。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在公共生活中遵规则、讲公德、守秩序,做文明表率。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奉献爱心,文体活动经常。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文明创建力争上新台阶。 

    三、工作重点

    (一)思想引领,提高综合素质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系统深入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精神文明建设最根本的政治任务完善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分运用“学习强国”网络学习平,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守正创新。

    2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意识形态引领工作,开展理想信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宣传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贯穿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积极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的行动自觉。激励机关干部职工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发挥道德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3、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持续推进“践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公共生活好言行等文明行为规范教育,积极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严格执行《泉州市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在公共生活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传统节庆节点,广泛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文明新风。

    夯实基础,提升创建水平

    1、完善创建管理机制。认真总结市文明单位创建经验,推动第十届(2017—2019年度)市文明单位和第八届(2019—2021年度)市直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加强舆论引导,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创城氛围加强指导督查,在创建中探索建立健全长效化、常态化工作机制,把上级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转化为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项目。着力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在公共生活中遵规则、讲公德、守秩序做文明表率。

    2、深化城乡共建内涵。坚持挂钩联系制度,开展扶贫帮扶、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文化共建等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开展与结对挂钩帮扶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崇武海洋科普馆共建活动围绕经济共促、环境共建、道德共教等内容,充分发挥单位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渔区和挂钩帮扶单位转变作风,增进群众感情,增强群众信任。

    3、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发挥工青妇、关工委和“五老”作用,持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子女深入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唱响“我和我的祖国共奋进”时代最强音。注重加强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传承红色基因。以结对共建活动为依托,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进校园活动,参与学校社区未成年人文体活动设施场所建设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孤残儿童、流浪儿童等志愿服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积极向上的社会环境。

    )健全机制,突出活动主题

    1、健全志愿服务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推进“志愿云”信息平和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运用建立健全注册登记、活动记录、教育培训、保障措施等相关制度加强志愿服务宣传,广泛普及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志愿服务理念,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提升志愿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实和完善志愿服务队,树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营造崇尚志愿服务的舆论氛围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

    2、优化主题志愿服务项目利用“学雷锋活动月”“12.5国际志愿者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志愿者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点亮微心愿”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着眼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等重点领域,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传统美德,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新风尚。积极参加“慈善一日捐”、“金秋助学”、“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以普及生态文明理念、美化清洁海洋环境的志愿服务活动。

    3、持续开展“三关爱”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服务民生的志愿服务活动。重点以帮助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为重点群体,广泛开展以邻里守望、共筑和谐、生态文明为主题的“三关爱”志愿服务,推动志愿服务“三关爱”实践活动常态化。突出开展体现生态文明的关爱海洋、海岛、岛礁志愿服务,重点做好保护泉州湾红树林、保护河流山川、绿化环保等服务项目。

    建设,构建和谐机关

    1、弘扬机关优良作风。坚持简政放权、务实高效,加强庸懒散整治,健全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不断优化服务软环境。组织党员干部到窗口服务一线、工作联系点、挂钩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民多办实事好事。加强“法治泉州”和“诚信泉州”建设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诚信做事,促进机关管理规范化,社会治理法治化。

    2、营造和谐文化氛围。发挥干部职工在机关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围绕春节之喜庆、清明之缅怀、端午之追忆、中秋之团圆、重阳之敬老,开展主题活动,活跃机关文化生活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发掘身边好故事。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学习教育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习惯,争当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职人员。

    3、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突出工会特色和群团作用,切实保障、维护职工权益和利益把老干部工作纳入文明创建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参与市委文明办、市直机关党工委等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体育生活,增强部门团队精神,营造健康文明、和谐奋进的文化氛围。利用文明提示牌、手机短信、电子屏幕等平台,广泛宣传文明知识,传播文明创建动态信息,积极向泉州文明网等网站报送创建活动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在创建2019—2021年度文明单位活动中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主要领导亲自抓要精心部署,各科(室)、单位全力配合,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文明创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责任制,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对创建目标任务筹划、工作制度确定、工作进度督查、经费保障等工作负责。完善创建文明单位管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文明单位创建规划”的实施。

       (二)明确责任,落实目标。在制定年创建规划的基础上,每年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并将创建任务纳入绩效考核的内容。坚持把全面创建与平时创建、全面考评与平时检查结合起来,适时通报情况。各科(室)、单位要按照《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9—2021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积极开展活动,把创建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实效。

       (三)营造氛围,注重创新。营造健康文明、生动活泼、和谐奋进的文化氛围,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要充分发挥工会、团支部、妇女小组的职能作用,各负其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工作格局。积极开展体现海洋与渔业特色的创建活动,对上级部署的创建活动落实到位,以工作业绩体现创建成效。

       (四)深化内涵,提高层次创建活动要在巩固、深入、提高、创新上下功夫,在创特色、重实效上下功夫,在工作思路、体制机制、工作内容、方式方法上取得新突破。积极探索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规律,建立健全文明单位工作档案等制度,确保创建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使新一届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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