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两级渔政联合开展打击电鱼警示宣传教育
时间:2021-03-22 15:25 浏览量:

  为切实保护好洛阳江及周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杜绝电鱼现象发生,3月19日下午,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联合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洛阳镇人民政府、洛阳镇公安派出所,在洛阳镇政府召开打击电鱼警示教育会。会议现场分发了宣传材料50多份,参会船东船长签订了不参与电鱼承诺书。

  会上,首先由洛阳镇陈副镇长介绍了洛阳江及周边水域的基本情况和渔船近期作业状况。洛阳镇公安派出所所长强调,船东船长要提高认识,配合派出所工作,每艘渔船必须悬挂牌照,否则不得进行捕捞作业,渔船进出港要第一时间报备,并及时拍照上传。随后,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相关同志通报了近期洛阳江上游非法电鱼作业的举报核查情况。

  最后,支队渔政渔监科科长林开通为渔民说明了电鱼的违法性,强调:电鱼作业属于灭绝性非法捕捞作业,是《渔业法》明文禁止的作业方式。要求各位船东船长必须开展自纠自查工作,已装有电鱼装置的必须自行拆除,并主动积极宣传。林科长还以案释法,就近年来的打击电鱼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进一步对渔民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提醒渔民群众要警钟长鸣,提高法律意识,不得有侥幸心理,坚决杜绝电鱼行为,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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