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单位
时间:2020-02-20 15:22

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和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履行本市海域内海洋监察、渔政渔港和渔业船舶检验等监督管理职责,对外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对内保护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维护海洋与渔业生产秩序。

  2、受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本市海域实施海洋执法监察,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负责渔港水域交通安全、设施及渔业航标维护管理,对渔业船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渔船海事调查处理。

  4、依法对渔业船舶及其产品进行检验,对渔业船舶修造厂及设计单位进行资格认证。

  5、依法监督检查渔业许可、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实施,以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6、依法实施渔业无线电监督管理。

  7、负责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装备的规划、建设和调配。

  8、负责渔业船舶登记和渔业船舶船员的考试、发证、审证、换证工作。

  9、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海洋与渔业执法业务工作。

  10、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傅成志  联系电话:0595-22285814。



市水产技术站


  1、参与我市渔业生产发展和技术推广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2、组织水产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选育试验、示范和推广;

  3、培训下级技术人员和渔业生产者,为渔民提供信息服务;

  4、承担渔业技能鉴定工作;

  5、组织水产病害和疫情的测报和综合防治;

  6、对水生动植物跨流域(国内部分)的检验、检疫进行指导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宣贯;

  7、对水产养殖行为和投入品(渔药、饲料)使用进行指导、跟踪;

  8、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要负责人:万为民  联系电话:0595-22287644。




市海洋与渔业监测中心


  1、负责泉州市海洋与主要渔业水域环境的调查、监视、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赤潮等海洋灾害的预警报工作;

  2、承担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的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工作,为用海单位提供项目论证技术咨询服务;

  3、承担海洋与渔业水域污染事件的调查、取证和所造成经济损失的估算工作,为污染案件的查处提供公正合法的依据;

  4、开展海域勘界和测量技术服务;

  5、做好本站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6、建立全市海洋与渔业水域环境数据库,做好内部信息资料的保密工作;

  7、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要负责人:林少华  联系电话:0595-22166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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